關于結算規(guī)則可出資金計算公式修改的公告
尊敬的會員和交易商:
為了加強出金的內部審核和控制,防范資金風險,本公司對可出資金計算公式進行修改。自2018年12月17日起,本公司對結算規(guī)則中第二十六條中可出資金計算公式進行調整。修訂后的可出資金計算公式如下:
(三)出金額度有限制,必須小于等于“可出金額”。
交易商有簽訂合同時,可出金額具體計算公式如下:
可出金額A=當日可用資金-合同盈利-保底資金;
可出金額B=上日可用+上日占用+當日入金-當日出金-當日手續(xù)費-保底資金-當日報單凍結-當日風控凍結-合同盈利;
可出金額=min(可出金額A, 可出金額B)
交易商未簽訂合同時,可出金額具體計算公式如下:
可出金額A=當日可用資金-當日轉讓盈利-保底資金;
可出金額B=上日可用+上日占用+當日入金-當日出金-當日手續(xù)費-保底資金-當日報單凍結-當日風控凍結-當日轉讓盈利;
可出金額=min(可出金額A,可出金額B)
保底資金標準:50元(交易商銷戶除外)。
特此通知。
上海航運運價交易有限公司
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



